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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七年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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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wxc`p``p`*wxc`p`  “朝阳,我喜欢你,从高中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开始喜欢你。”

    ***

    喜欢一个人的理由要多少?

    也许很多,也许很少,赵崇书对于朝阳的喜欢的原因一如最初那般,仅仅只是缘于一场相遇。

    再多的理由,赵崇书拿不出,但赵崇书能清楚的知道,他喜欢着朝阳,今天比昨天更多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的心情可以持续多久?也许瞬间,也许一辈子。赵崇书一直以为自己的喜欢可以一辈子。

    他与朝阳从高中开始一直到毕业,整整七年,朝阳对他的感觉一直是是除了父母最为亲密之人,而他对于朝阳的喜欢从来没有减退。

    人一辈子有多少个七年?

    七年,漫长的七年前,他们那些同龄人对于感情分分合合无数次,朝阳却从末谈过一次恋爱。

    七年,赵崇书就那般看着朝阳七年。

    赵崇书用着七年的时间开始相信,哪怕朝阳是个直男,对待感情的认真会让他有着足够的时间去软化,却让朝阳认识他,朝阳喜欢他,一亦他喜欢朝阳那般。

    可是...

    原来,那些自信仅仅只是他的错觉。

    原来,在他默默注视着,以为对着朝阳足够了解的自信背后,他所喜欢的人,早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一个与他同样性别的男人。

    赵崇书与朝阳之间 ,一直是看似温润没有进攻性的赵崇书保持着主动。

    主动与朝阳联系,主动维持着两人的感情,主动让朝阳习惯什么事都去找他。

    但偶尔,赵崇书对于这种主动也会累,也会在内心期翼朝阳能够主动一次。

    昨日忙碌一天后,赵崇书洗浴完,听着来电玲声响起,握着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是朝阳,那时的心情是那般的甜蜜,就仿若有人给他的心田撒上了蜂蜜。

    “喂,朝阳,怎么想到我了?”

    眉目舒展,嘴角控制不住扬起的赵崇书,极力让自己声音不流露一丝异样。

    “怦,啊,不要了..嗯!...那里...啧啧...呼呼...”

    凌乱的,不同于平日朝阳那种阳光的男音,那是一种带着勾人心魄的媚音。

    赵崇书自从知晓喜欢朝阳之后,为了这份感情,赵崇书同样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关于那方面的知识,赵崇书却从来没有少了解过。书本,论坛,蝶片..方方面面透彻至底的了解,所为的就是在朝阳认识到感情之际,两人有着无限完美的第一次。

    但在此刻,话筒里的人正愉悦至极的享受着一次完美的欢乐。

    但在此刻,话筒里的人正是他所最为喜欢的朝阳,可是带给他最为愉悦的第一次欢爱的人却不是他。

    “书然...你...呼,啊..这个姿势..好怪...嗯!...”

    粗重的喘息声中,手机无比清晰的传递着朝阳那处的声音。

    凌乱的,勾人的,一场淋漓尽至的欢爱!

    这个夜晚,赵崇书觉得自己有病,明明从确认电话那头朝阳是在何种情况下,心情瞬间由欢快变成沉重,甚至到最后的心痛的不像自己。他却依旧没有挂断电话,就那般近乎自虐的听着自己喜欢了七年的男人正在欢爱,跟着另一个男人无比愉悦的欢爱着!

    赵崇书这辈子一直是父母心中的榜样,读书后认真的当着三好学生,学生楷模,毕业后,哪怕再是不愿,为了父亲的期望,他依旧接下了父母的事业.倾尽全力的去摸索,只为让父亲经营一辈子的事业爬上顶峰。

    赵崇书这辈子惟一的一件叛逆事情,也就是他是个弯的,还用了七年的时间默默的喜欢一个男人。

    手机的电量在两个小时后,终于没电自动关机。在关机的前一刻,电话那头依旧传出朝阳那带着些微哭泣音的低呤。

    低呤缠绕在耳,脑中不受控制的脑补中某些激烈而令赵崇书心痛的画面。

    两个小时的接听,手机已然滚烫,赵崇书握在手间,只感觉手机在此刻仿若能灸烧他的肌肤般。

    月色由初升早已升至半空,明亮而清冷。

    初春的风,透着窗户吹进,原本舒适至极的清爽在此刻赵崇书感觉,却是带着无尽的凄冷之意。

    时间滴滴答答的走着,时钟转了一圈又是一圈。

    月挂半空,又慢慢坠落,漫天的红霞开始主控整个天际。

    手间的手机早已经由滚烫变成冰冷,但赵崇书依旧握着,就那般握着,身躯挺立,仿若已然失去了所有的感觉。

    “赵崇书,大懒鬼还在睡觉吧,哈哈哈,快起来快起来。哦哦哦,大懒鬼大懒鬼,大懒鬼就是赵崇书!哦哦哦!”

    熟悉的,微带着些微稚气的男音忽而响起,尔后迅速响彻整个房间。

    那个声音就仿若一个魔咒,能让赵崇书清醒的魔咒。

    保持同一个姿势一个夜晚的赵崇书终于动了。他踏着先是有些缓慢后迅速的步子走至柜台上按下的闹钟的暂停键。那带着些微稚气的喧闹男音瞬间消失,还屋内一个清净。

    闹钟完全与整个房间的高端不搭,外表破旧,材质廉价。

    那是朝阳在高三那年与赵崇书一次逛着夜市摊,怀着逗趣心理买下送给赵崇书的。那闹玲更是朝阳带着无比夸张的表情录下。

    “赵崇书,以后听着这个玲声,我看你睡不睡的着?不用太感激于我。”

    那时朝阳的话语已经过了数年,赵崇书依旧清楚的记得。

    约摸是高考结束时,朝阳曾跟赵崇书索回这个闹钟,理由是这闹钟实在是太丢份了。

    赵崇书当初用着一种无比理所当然的表情说着被他丢了。那时朝阳似乎还有些生气,生气他怎么可以轻易丢了,好几日之后方才用着大度的表情表示原谅了赵崇书。

    但朝阳却不知道,所有朝阳送他的东西,哪怕再是逗趣,再是廉价,赵崇书都一直留着,从不舍得丢弃!

    这个闹玲,哪怕再是被别人嘲笑,他一直留着,从高中到大学,直至现在他在外头已经是社会精英,他依旧留着,甚至每每早上听着这个闹玲声起床,已然变成了他心中某中不可言喻的甜蜜。

    但...

    显然是时候该丢了。

    赵崇书握着闹钟的手重了重,拎起放下又是拎起,终究却是怎么也做不到无比简单的把闹钟丢至垃圾筒这个动作。

    舍不得,怎么也舍不得!

    漫天的红霞渐渐退去,灿烂至极的阳光透着窗户照射进来,让屋内一片通明,也宣告着今天依旧是一个无法美好的晴天。

    “呵!”

    低低的,带着无尽苦涩的笑从赵崇书的嘴间溢出。

    赵崇书用着手烦燥的搓了搓头发,又是沉静了数分钟后,终下定了决心。

    他这一辈子都中规中矩,患得患失,但都已经为了这事花费了七年的时间,哪怕是某种明知的结局,他也应该为这七年的爱情求个结局。

    赵崇书从柜子里为手机换上新的充满的电板,开机,抿了抿嘴,再无任何犹豫站起。

    闹钟端端正正的摆好放至柜子上。

    刷牙,洗脸,食不知味的强迫自己吃下足以填饱肚子的早餐,换上最能映衬自己模样的衣服,对着镜子确认数次后,赵崇书走出了房间。

    今日依旧是上班时间,一大早街道上就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

    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生活而忙碌着。

    一路行走间,赵崇书只感觉原本有些浮躁的心情渐渐沉淀下来。

    朝阳所居住之处,赵崇书哪怕是闭着眼睛也能知晓,甚至基于朝阳的信任,赵崇书还有一把可以开朝阳门的钥匙。

    但当赵崇书走至朝阳门前,看着那紧闭的大门,略一犹豫,赵崇书还是把手间的钥匙放了回去。

    虽然极其不想承认,但也许此刻的朝阳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人。

    虽然极其不想承认,但也许此刻的朝阳此赤果着身体蜷缩在另一人的怀里。

    而不管是哪一点,赵崇书都没有理由堂而皇之的进入。

    “嘟嘟嘟~”

    意料之外又仿若意料之中,来电玲声并没有人接。

    赵崇书只感觉心里涩的力害,但既然都到了这步,赵崇书也绝对没有再退缩。

    “叩叩,是我,赵崇书。”

    清脆而坚持的敲门声中,门终于开了。

    赵崇书看着眼前依为鲜明流露欢爱之色的朝阳,内心的涩意开始变成疼痛。

    原来,听到跟亲眼看到,依旧是两种完全不同程度的刺激。

    原来,那些听到的,脑补的画面真的是无法忽视的事实。

    “赵崇书,你..我...昨天。”

    结结巴巴朝阳,面色潮红,带着一种欢爱后被死党发现的羞涩。但哪怕是此刻,朝阳的眼中依旧没有赵崇书所想的爱意。

    无法忍耐,再也无法忍耐!

    路上哪怕想的再好,哪怕一路间,赵崇书想过无数种说着他感情的方式,在此刻,赵崇书却全然顾不得。

    大迈着步往他走来,紧紧的抱着朝阳,对着朝阳的嘴唇就吻了上去。

    朝阳的嘴唇一如他所想的那般,柔软而美好。

    赵崇书多想放纵自己恶狠狠的激烈的吻着,可在见朝阳那双眼里满是不可思议与惊惶之色,赵崇书却无法做到。

    舍不得,怎么舍得!

    眼前这个男人,是他爱了七年的男人,怎么舍得让他有一丝疼痛,一丝害怕。

    赵崇书极为依恋的渐渐抽离这个吻,用着近乎绝望的语气开口:

    “朝阳,我喜欢你,从高中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开始喜欢你。”`p`*wxc`p``p`*wxc`p`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觉得赵崇书也是个苦逼的娃,顶着锅盖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