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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英姿飒爽来酣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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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往南走,重新踏入了汉人的治地——云中府。

    云中府广阔却荒凉,她们在好心人的指点下挑选了一处位于云中治所盛月城西南处的熏宝城落脚。

    熏宝城在云中也算繁华,因为占据着优越的地理位置,故而商业发达,生活方便。

    熏宝虽小但五脏俱全,街道两侧摆满了各色商品和货摊,夹杂着各种语言的叫卖声和吆喝声以及穿着各种奇异服饰的外邦人都汇聚于此,他们将自己家乡的特产带来倒卖,同时也换回一些别的稀有的商品,有时甚至还能看到一些来自中原地区的商人带着中原的丝绸和茶叶在路旁跟外邦人讨价还价,热火朝天的生意带动了这个小城的繁荣,这里的人们过得富足而殷实。

    严青霜和乳母在街道的拐角处搭了一个小摊位,乳母重拾她原来的刺绣和针线手艺,在街角买一些做工精细的小玩意儿,像是绣着百里香的荷包,带着吊穗的同心结以及手工编织的腰带等等,很多外来的客商经过时都会忍不住挑上一两个带给自己的妻子儿女或情人,生意虽小但还勉强过的去。

    一天黄昏,天降大雨。严青霜当时正在一处山坡上割草,被雨淋的狼狈不堪,但是当她慌慌张张的回到家却发现割草用的刀不见了,懊恼的她不得已只好重新再去买一把了。

    她向邻居打听,邻居告诉她要想买最好的刀一定要去熏宝街东头的“罗记铁铺”,那里的打铁师傅手艺可是一流的,做出来的刀具既轻巧又锋利,而且他买的刀切、砍、剁,刀口不卷刃还防水就是价钱贵了点,无论大小一律一两银子一把,不二价,所以人称“刀一两”,不过他买的刀质量上乘,即使价钱稍贵依然有很多人前去光顾。

    她被说的动了心,从钱罐东凑西凑凑出一两银子,然后出了门。

    “罗记铁铺”很好找,熏宝街上几乎无人不知。她站在铁铺门前的时候还有些犹豫,不过当她看到铺里摆放的各式各样银光闪闪的刀具时,她立刻就坚定了下来。

    她对刀似乎有一种特殊的情愫,每当她看到刀上流动着的寒光时,她都会为之凛然生敬。她被这一把把刀上的光泽晃得眼花撩乱,好半天才挑中了一把心仪的,她想付钱的时候才发现铁铺中竟没人,她向铁铺中唤了一声,没人回应,又唤了一声,还是没声,看着手中的刀,她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偷!

    毕竟一两银子对她们而言也算一笔巨财,使她们省吃俭用才攒下来的血汗钱,何况她以前迫于生计偷鸡摸狗的事也做了不少。

    这念头一出就再也控制不住了。她环视一下四周,好在铁铺的位子颇为偏僻,天也就要黑了,街上的人潮渐渐散去,根本不会有人看到。

    她用随身带的粗布手绢将刀一裹随手就踹在了怀里,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一切早已被一个人察觉到了。

    一迈步她就立即感到小腿上一阵剧痛。她大惊失色,忙伸手查看,腿上并无异常。她感到不安,抬腿想跑,又一阵剧痛袭来,她干脆疼的倒在了地上,眼光正好对上了脚边的两粒小石子,这才明白是有人将石子弹到了她的腿上。

    她仰头扫视,铁铺中空无一人,腹诽道:“真是活见鬼了。”

    她扶着铁铺中的椅背吃力地站起,狐疑地大量着铁铺,确实没人。

    她心里隐约的害怕了起来,大着胆子喊了一声:“有人吗?”只有铁铺中的幕帘随风摆动,无人应声。

    她迟疑了一下,这些年经历过无数的苦难,也阅历过不同的人和事,她的见识本就非一般同龄人可比,她也不是那种迂腐之人,什么礼仪道德对她来说犹如放屁,真理就一个那便是活。

    这种不耻之事的事她早已习以为常,只是此刻她想起了乳母常叨叨的那几句话,什么人在做天在看,什么好人有好报。她以前对此是不屑一顾的,自认为自己出身清白,又没伤天害理,可依然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所以可见这些冠冕堂皇的话实是骗人的。只不时间一久,难免厌世憎俗。

    她虽身处底层但心性却高傲孤僻,冷寂幽深,难以与人相处。但今日面对此时的怪异的场景,她除了用乳母的话解释之外,没法自圆其说,因此片刻迟疑之后,她还是将手中的银子放在了柜台之上。

    爽朗的笑声由远及近,一个黑影掠过她的头顶,轻盈的回身踏步稳稳的坐在铁铺中的高背木椅上,笑道:“小丫头,孺子可教也,念你错而能改,我就不追究了。”

    她未见其人只闻其声便激动不已,稍一回神,眼中就被泪水涨得满满的。黑衣黑裤,矮瘦身材,干练精悍,俨然就是在牧场救过她的恩人。

    酝酿已久的念头如嫩芽般破土而出,她忽的双膝跪地朗声道:“恩人,请您收我为徒,教我武功。”

    黑衣人摇了摇头道:“我不收徒弟,尤其是女孩子。女儿家学男儿舞蹈弄枪是在大煞风景。”

    她伏地磕头再三请求。黑衣人被她诚恳的样子打动了,仍是不解问道:“你一个女孩子不学针织女红,学这干嘛,这实非女孩子所学的东西,好吧,若是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我便应了你。”

    严青霜挺直腰身双目灼灼如火道:“为了保护自己。也保护乳母。为了能好好活下去,”

    她的话令黑衣人沉寂了许久,骤然间,他拍着椅子大笑道:“纪征都快成半仙了,还真让老小子给我算准了,我这后继之人还真是丫头。行了你别跪着了,这便是你我师徒缘分到了,你磕的头我领下了,师徒名分便这么定了吧。”

    她如坠梦中,傻傻的呆跪一旁,罗刚不由得心疼的叫道:“傻丫头。”

    自那日起,严青霜的生活又改变了,罗刚待她宛如自己的亲生女儿,将一身好武艺倾囊相授。更令她欣喜的是罗刚亲自捶打磨练,为她作了一对弯月形的银刀,刀口冷冽锋利,如寒冰冷霜,刀柄是纯银打造,上镶银凤银凰,高贵霸气。刀柄的顶端是乳母用银线做的穗子,两把刀银光闪闪,莹莹生光。

    她为此高兴地一夜没合眼,坐在灯前反复摩挲,爱不释手。罗刚还许诺等到她十岁的时候,会传授她一套刀法。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严青霜和乳母依旧在摆摊卖货,罗刚仍旧守着他的“罗氏铁铺”,他们并没有因为关系的亲近而将生活的距离也拉近。罗刚偶尔会给她们带些东西,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直到有一天,她看见罗刚拉着乳母的手,乳母羞涩的靠在他胸前的情景,会心一笑。

    乳母和罗刚并没有办婚礼,只是简简单单的把两个家并到一处,酒席倒是摆了,不过只请了一些邻里乡亲,热闹是给别人看的,两人在这儿都没有亲人,也就没必要应强求形式礼节,拜了天地,就算成了。

    严青霜搬离了乳母的屋子,以后要一个人住了,微微的落寞难掩高兴之情。可怜的乳母和她这一次是真的有了家有了亲人了。

    她们的生活渐渐宽裕了起来则,罗刚在一片无人的草地上圈了一块地,增养了几只肥羊,又买了几头上好的马驹。每天清晨严青霜都会去他们的小牧场放羊割草。

    是日,天气晴好,万里碧青。

    严青霜靠坐在栅栏旁边的白色羊绒毛毯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她微眯双眼,昏昏欲睡,腿上放着一本棋谱。这两日,严青霜在罗刚那里迷上了围棋,废寝忘食的用功钻研。罗刚很是欣慰,在他的指点下她的文学武功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牧场的不远处传来马嘶声,一人骂道:“这只死马,居然敢摔我,我回去一定要把它剁碎了熬汤喝。”

    另有一人笑着揶揄道:“你不是想我吹牛说这马能日行千里吗,这还没跑怎么就先跪下了,哈哈。”

    那人气的大叫,拿起马鞭边抽马边骂道:“看我不打死你这只死马,敢让你大爷丢脸,”

    马悲鸣起来,旁边那人看戏似的鼓掌笑道:“打得好,打得好。”

    马被打得惨叫连连,黑色光亮的毛皮上被打的皮开肉绽,仿佛被镶嵌上了一条条红色绸缎,马被打得痛不可挡,一急之下猛的撕扯掉了主人手中的缰绳,朝这一方向奔了出去。

    那人一见马跑了惊叫道:“该死的畜生,竟然跑了,快追。”说着一挥手,两人疾驰而去。

    一声巨响,牧场的栅栏被马硬生生的撞断了,严青霜打了一个激灵,回头一看,牧场的栅栏豁了一个大口子。

    她走过去查看,却见一匹黑马卧于地下,低声悲鸣。那马浑身乌黑,毛色鲜亮,只在额头至两眼之间处有一条与人中指大小的白色竖线,显得极为罕见。

    黑马身上布满了鲜红血痕,她心中一疼,想起了自己被打的经历,怜惜的抚摸着黑马背上的鬃毛轻声唤道:“很疼吧。”眼眸中露出的怜悯与温柔。

    黑马的眼睛漆黑明亮,很有灵性,马与人相互对望着,情感的交流不止与同类,凡是有生命的物体大都可以在某种情境中心意相通吧。她感受到了此时马儿的心情。泪水顺着马儿的眼睛滴到了她手背上。

    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马也会流泪,人流泪大都代表悲伤痛苦,而马流泪代表什么呢,也许只有马自己才知道吧。他姑且把这眼泪当成是感激和请求。

    两人绕了一圈终于找到了黑马的踪迹,当然也发现了严青霜。

    她冷眼打量他们,两个十几岁的少年,一个身穿高领棕色宽袖长袍,头戴同色的皮帽,脚蹬一双高筒皮靴,腰上配着一条黑色牛皮腰带,腰带上挂着一把金灿灿的宽刀,他的肩头还停着一只浑身雪白的小鹰。另一个穿着深灰色的皮衣皮帽,黑色皮靴,一手拿着一条沾满血迹的皮鞭,一手牵着一匹血红色的马,两人是异族打扮,并非汉人,且观其气质还是服饰大约也是异族中的贵族少爷。她立即提高了警惕。

    灰衣少年喘着粗气,指着黑马居然用流利地汉语高叫道:“原来在这儿。”

    她冷冷地转过脸去轻捋黑马背上的毛并不搭理他们。灰衣少年怒道:“喂,那是我的马。”

    她不抬眼皮,甚是矜傲。灰衣少年被她冷冰冰态度挑拨怒不可遏,棕衣少年却饶有兴味打量起这个女孩。

    这个女孩并不似本地女孩那般身材高大,举止粗俗,她身形清瘦纤细,皮肤白皙,下巴尖细,气质冷傲幽寒,一看就不是草原女子,反有几分中原女子的神韵。

    她好半天才站起来,横眉侧目,不屑的对着他们道:“出个价吧,这马我要了。”那居高临下的口气,颇具挑衅的意味。

    灰衣少年火气上涌,指着她大叫道:“你是个什么东西,敢这样对我说话。”

    严青霜双手抱胸,眼露讥讽,冷笑道:“那你又是什么东西。”

    眼看灰衣少年就要动手,棕衣少年忙制止道:“不要着急。”他眼珠机灵一转,狡黠诡异,笑对道:”小姑娘,这马是不买的,不过如果你能骑着这匹马跑赢我的这匹红色烈焰马,我就做主把马送给你,若是你输了的话,就要给我做一年的奴隶,怎么样?”

    她微微侧头,略一沉思,忽的伸手向棕衣少年肩头一指道:“还有那只白鹰,也送给我。”她完全是命令的口气,不给对方一点商量的余地。

    棕衣少年一愣原以为这女孩会知难而退,没想到她不但英勇迎战还自动加价,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如此傲慢自信,如同烈马一般,更激发了他争强好胜之心。他点头笑道:“好,你若赢了,鹰和马就都是你的了。”

    灰衣少年不满道:“凭什么,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丫头而已,至于吗,教训一下不就得了。”

    棕衣少年面色一沉,扬手拍了一下他的头道:“带回去做奴隶教训起来更方便。”

    灰衣少年轻佻一笑道:“你该不会是看上她了吧。”

    棕衣少年坏笑道:“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我就是看上她了,不可以吗?”

    灰衣少年一手搭在他的肩上,对他耳语道:“那你可要看住了,这可是一匹不好对付的野马,小心她咬你。”

    棕衣少年望着她的身影扬鞭道:“马是咬不到我的,够资格咬我的只有草原上的狼。”

    他们两人用本族语言嬉笑,严青霜有些不耐烦。灰衣少年立刻选好了比赛场地,比赛规则则由她来定。

    严青霜和棕衣少年分别把马牵到栅栏边的木桩处,以此作为起点。两人同时上马,灰衣少年则手拿红布在终点等候,谁先拿到他手上的红布将其系到木桩上,谁赢就算。

    棕衣少年拍拍红马,红马好似受到鼓舞,精神昂扬,雄姿勃勃,再看严青霜的黑马,身上遍布伤痕,神情委顿,病态十足,此时若是在赌场里设一赌局,黑马必定无人下注。棕衣少年懒洋洋得道:“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她冷笑一声道:“只盼你愿赌服输不要赖账才好。”

    棕衣少年大笑道:“真是不知死活,但勇气可嘉。”

    说完两人一起翻身上马,灰衣少年在终点大喊一声“开始”两马便飞奔起来,扬起尘土一片。

    果不出所料,红马一路领先。棕衣少年得意万分,还时不时的回头对严青霜大笑怪叫。她不受其扰,把黑马驾的稳稳的,目视前方,如狼紧盯猎物似的紧盯红布。

    马蹄声密集如雨,红马离灰衣少年越来越来近,棕衣少年吹着口号,单手握着缰绳,炫技似的将双脚抬高,灰衣少年也跟着手舞足蹈,胜利片刻即至。

    正当他们得意忘形的时候,严青霜忽的双退离开马镫向上一窜,两脚轻点马背,身子凌空翻了一跟头,斜斜地向前飘出,一把抓住了灰衣少年手中的红布,接着一个旋身又稳稳地落在马背上,轻拉缰绳,马儿随即掉头回转,往来路奔去。

    棕衣少年见状又惊又急,忙也调转马头,可这样一来,原本落后的严青霜却跑到他前头去了。

    他催马赶上,红马神骏,不一会儿两人便并驾齐驱了,棕衣少年眼见她手中红布随风飘扬,恼羞成怒,反手抽出腰上的金刀向她手臂上砍去,为了挽回颜面竟不惜要生生的将她的手臂卸掉。

    严青霜闻刀风袭来,镇定自如,伸手向腰间一抹,棕衣少年只觉寒光一闪,“唰”的一声金属相撞,再看时他手中的的金刀已碎成了两段,刀头的一段没入了草从中。

    棕衣少年手握半柄断刀冷汗直流,一时间竟忘了催马向前,严青霜马不停蹄的奔到木桩跟前,回手将银刀插入腰间,然后用力一挥,红布便紧紧地缠在了木桩上。

    红布颜色鲜艳,煞是醒目,她单手独握缰绳,上身笔直,冷洌如锋利的刀子般的目光在棕衣少年身上一扫,傲慢而不失高贵的开口道:“你输了。”

    那天回到家,罗刚看到了严青霜赢来的马兴奋不已,她也觉得终于扬眉吐气了一把。罗刚围着马儿转了几圈道:“是匹好马,千里马遇伯乐,真乃人生一大喜事,这马长相奇特,可有名字没有。”

    严青霜道:“不知他以前的主人叫它什么,不过它现在既然归了我,就应领取新名。”

    罗刚摸了摸马头上的白线道:“我给它取个名字不知你中意不?叫灵犀你看如何。”严青霜一听此名立刻就想到了李商隐诗歌里的典故,拍手称是。自此灵犀宝马就成了她的座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