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本书定名为黎城往事的时候,风格就定下来了,我不习惯用那些充满噱头的花哨字眼。
我自然知道那样可以尽快吸引读者眼球,聚拢人气,但是那不是我写小说刻意追求的东西。
我是一个凡夫俗子,没理由自作清高,但写作是一件专注于故事发展的事,如果把别的因素看的太重要,迟早会烂尾。
我说的烂尾,包括注水情节,包括太监,包括各种胡编乱造。
截止到今天,已经写了二十多万字,也走入了跟17K签约的流程。
无聊时打开数据盒子看一看,点击量只有可怜巴巴的两千多个。
虽然不甚满意,但是也没多少失落,因为我知道有几个人一直追着看,催我更新。
这说明我有真诚的读者在支持,是一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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